温州市澳门十大网上博网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通告(第4号)
来源:
2020年02月04日

为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温州疫情防控“25条”紧急措施和浙江省医疗保障局、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的《关于建立疫情防控期间零售药店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制度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在疫情防控期间对全区零售药店实施以下管理措施:一、全区零售药店一律做到店内定期消杀,并做好消毒登记。三、对不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的人员一律拒绝进店,由店员在做好防护措施的前提下进行销售。四、对进入全区零售药店的人员一律实行体温测量、信息登记(姓名、联系方式)。五、对现场或网上购买治疗发热、咳嗽药品以及体温异常的人员,一律实行信息登记(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并马上报告所在属地镇街。六、对违反疫情管控措施的定点零售药店,一律实行顶格处理(马上责令整改,全区通报,关门歇业)。七、收到举报线索的,属地镇街联合市场监管、医疗保障、卫生健康等部门,一律第一时间赴现场核实查处。区疾控中心:0577-88505974,55569119
编辑: 陈奕如